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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2017年可再生能源法案解读
时间:2017年02月7日 来源:www.newsijie.cn 作者:吕欣 点击量: 10

去年7月,德国联邦议会通过了对2014年版《可再生能源法》的修订草案,新版《可再生能源法》(简称EEG2017)已于2017年1月1日实施。这是自2000年该法首次颁布以来的第五次大规模修订。由于此次修订在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方面作出较大调整,因此也被称为《可再生能源法》3.0版。

修订背景

“2014年可再生能源法案”(EEG2014),首次提出针对光伏电站的招标制度试点,分阶段推动光伏融入电力市场、调减并最终退出补贴。同时,通过调整对用电密集型企业、自发自用电量等的电费附加分摊减免政策,严格控制可再生能源电费附加。

欧盟2014年对成员国可再生能源政策提出新要求,按照欧盟裁决,德国EEG2014有效期仅到2016年底,2017年需要出台新版法案。2014年4月9日,欧盟委员会发布《2014环境保护与能源国家资助指南》(以下简称“2014年国家资助指南”),对成员国可再生能源政策提出调整要求,其核心要点是逐步降低可再生能源补贴,激励可再生能源提高自身竞争力。一是以市场溢价逐步取代固定电价补贴。

从2016年1月1日起,新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必须进入电力市场,且承担类似于常规电源的电力系统平衡义务。可再生能源补贴将采用市场溢价机制,即在电力市场价格的基础上,给可再生能源发电一部分补贴。采用溢价机制将减少可再生能源补贴。二是引入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竞争性招标制度。根据新指南,除部分小型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外,2015年开始对部分新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施行竞标,到2017年将对所有新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施行竞标。德国EEG2014总体符合欧盟委员会新要求,但是部分条款需要调整,如招标机制仅针对部分地面光伏发电试点项目。根据欧盟委员会裁决,EEG2014有效期仅到2016年底,之后需要出台新的可再生能源法案。这是德国EEG2017出台的大背景。

主要内容

“2014年可再生能源法案”(EEG2014)已经为德国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奠定了可靠的基础,而EEG2017则预示着德国能源转型进入全新阶段——不再由政府决定,而是在未来由市场通过专门的竞售体系来确定可再生能源资金的相关状况。这是因为德国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已相当成熟,足以通过市场竞争来完成。

德国政府提出,2025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需占总用电量40%~45%;2035目标进一步提高到55%~60%。德国将维持2022年全面废核的目标,以及2020年碳排放量较1990年减少40%的减排承诺。考虑可再生能源发电电价补贴政策造成电力用户终端用电电价大幅攀升等现实问题,在实现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同时,控制电力成本、促进可再生能源的经济可持续发展是德国可再生能源政策调整的重要原则。

新版《可再生能源法》对可再生能源发电设施扩建及入网补贴政策予以调整,以期降低成本,鼓励竞争,防止可再生能源发电投资过热。根据改革方案,为平抑电价,降低成本,德国自2017年起将不再以政府指定价格收购绿色电力,而是通过市场竞价发放补贴。谁出价最低,谁就可以按此价格获得新建可再生能源发电设施入网补贴。

此前德国一直采用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政策,从而保证可再生能源能够享有固定的收入和优先入网的机会,如今这套政策已经收到成效,德国政府主动调整可再生能源政策。

德国经济部长加布里尔认为,这项改革将彻底改变可再生能源的融资模式。他表示:“加强竞争,才能有效引导持续增长。严控成本,股东多样化,与电网扩张紧密结合——这才是符合下一阶段能源转型需要的运营方式。”

根据这项改革,德国政府期望到2050年可再生能源在电力总量中占比至少达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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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上网电价政策,可再生能源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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