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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政府针对矿产品出口税率定新规
时间:2017年04月6日 来源:www.newsijie.cn 作者:张禹 点击量: 6

印尼财政部于2017年2月13日决定,针对铅、锌、铁及铜精矿等半加工金属,印尼政府设置了多达7.5%的出口税,具体税率的实施依企业建设下游冶炼厂的进度不同而有所不同。如果企业建设加工处理设施的进度越快,适用的出口税越低。此外,镍含量1.7%的镍矿及氧化铝含量在42%以上的铝土矿适用10%的统一税率。

矿产品出口新税率将根据出口商建设冶炼厂的进度具体确定。若冶炼厂建设进度达到30%以上,将免征出口税;建设进度为7.5%~30%,出口税率为5%;建设进度低于7.5%,那么出口税率将高达7.5%。

据悉,鉴于矿商普遍未达到政府规定的目的,即规定建立矿石冶炼厂以提高附加值为目的,印尼政府颁布2017年第1号条例,再次修订矿物和煤炭开采规定的第23号政府条例,允许国内采矿企业仍可出口铜精矿、一定量低品位镍矿和精加工的铝土矿等精矿砂,但必须将其作业合同许可证变更为特别矿业许可证(IUPK)。持有该证的企业需保证在五年内完成冶炼厂建设,政府将监督其冶炼厂的建设进程。

此外,持有特殊采矿许可证的外资采矿企业还需保证在投产10年后将公司股份的51%出售给政府,才能继续出口矿产品。若企业坚持采用作业合同许可证,就必须立即拨资建设冶炼厂。

早在2012年,印尼政府就在考虑对矿产征税的必要性,目的是为了防止矿主为抢占出矿先机,而对矿山过度开发的不良行为。不过当时对于征多少税,什么时候征税并没有确定,致使针对持有采矿许可证的开发者征收3%、采矿合同持有者1%的特许权使用费。同时,印尼能源和矿产资源部部长Jero Wacik签署了一项部长级监管法令,确定从2014年起开始禁止包括镍矿在内的金属矿石出口,规定所有原材料金属矿都必须按照2009年该国矿产和煤炭法的规定进行加工处理。

2014年1月,原矿出口禁令在印尼正式生效。允许66家矿业公司继续出口精矿至2017年,包括铜、锰、铅、锌和铁,但镍矿和铝土矿仍然被禁止出口,必须在当地冶炼或精炼之后房可出口。此外,今年年初,印尼财政部称,镍含量1.7%的镍矿及氧化铝含量在42%以上的铝土矿适用10%的统一税率。

行业研究人员认为,2014年的政策改革对投资者信心产生了不利影响,当时约100多家矿业公司已经停止或减少出口。印尼矿产出口政策的变化对矿产品供给造成不确定性,在这种情况下,投资方一方面要加快寻找新的矿源,另一方面可以在印尼当地合资建厂。


关键字: 镍矿 原矿 出口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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