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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治制度

马来西亚是君主立宪议会民主制的联邦国家。

国会马来西亚最高立法机构由最高元首、上议院、下议院组成。

最高元首由九个州的世袭苏丹轮流担任,任期5年,不得连任。最高元首委任下议院多数党领袖为总理,并根据总理提名任命内阁部长、联邦法院院长、总检察长、武装部队总参谋长、选举委员会主席及委员、国家审计长等国家重要管理人员。最高元首在行使其各项权力时,也需要考虑内阁总理的建议和决定。现任最高元首哈利姆(Tuanku AI一日aj AbdulHalim)此前为吉打州苏丹,2011年12月13日成为马来西亚第14任最高元首,2012年4月11日正式登基。

上议院共有70名议员,由全国13个州议会各选举产生2名,其余44名由最高元首根据内阁推荐委任(其中吉隆坡联邦直辖区2名,纳闽、布城联邦直辖区各1名),任期3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且不受国会解散与否的影响。上议院设议长1名和副议长1名。现任上议院议长阿布扎哈(Tan Sri Abu Zahar bin Dato' Nika Ujang) ,2010年4月26日就任,2013年5月21日获得连任。

下议院222位民选议员组成,通过每五年一届的大选产生,下议院获得多数席位的政党获得组阁权。下议院议长从下议院议员中选举产生。现任下议院议长班迪卡阿敏(Tan Sri Datuk Seri Panglima PandikarAmin bin Haji Mulia,2008年4月28日就职,2013年6月在国会选举中获得连任。

内阁马来西亚最高行政机构。内阁由总理领导,所有内阁成员必须是国会议员,最高元首根据总理建议委任内阁部长和副部长。内阁向国会负责。本届内阁产生于2013年5月,纳吉布连任马来西亚总理。新内阁从原有的25个政府部门减至24个,正副部长人数减少11人。2015年7月,纳吉布总理宣布改组内阁,任命内政部长扎希德接替毛希丁为新任副总理,并更换多名部长和副部长。

统治者会议9个州世袭苏丹和4个州州元首组成,主要职能是9个世袭苏丹中轮流选举产生最高元首和副最高元首;审议并颁布国家法律、法规;对全国性的伊斯兰教问题有最终裁决权;审议涉及马来族和沙巴、砂捞越土著民族的特权地位等重大问题。未经该会议同意,国会不得通过有关统治者特权地位的任何法律。内阁总理和各州州务大臣(有苏丹的州)、首席部长(无苏丹的州)协助会议召开。

最高法院1985年1月成立,1994年6月改名为联邦法院,设有马来亚高级法院(负责西马)和婆罗州高级法院(负责东马),各州设有地方法院和推事庭。另外还有特别军事法庭和伊斯兰教法庭(受伊斯兰教法令管制)。

军事早在英国殖民政府统治马来亚半岛期间,马来亚军队就已经包含了陆海空三个主要的分支,随着马来西亚联邦的成立和新加坡的独立,三个分支经过了几次重组和改革,但陆海空三军的编制基本上没有改变。目前,最高元首是三军最高统帅。国防决策机构为国家安全委员会,总理任主席。最高元首任命的武装部队总司令是军队最高指挥官,其军阶为上将。马来西亚实行志愿兵役制,服役期10年。


2、主要党派

目前,马来西亚注册政党有40多个,分为执政党联盟和反对党联盟。执政党联盟即国民阵线(National Front,简称国阵),主要由马来民族统一机构(The United Malays National Organization,简称巫统)、马来西亚华人公会(Malaysian Chinese Association,简称马华公会)和马来西亚印度人国大党(Malaysian Indian Congress,简称印度人国大党)等14个政党组成。反对党联盟,即人民联盟,主要由人民公正党、民主行动党、伊斯兰教党组成。


3、政府机构

2013年5月6日,纳吉布宣誓就任总理,内政部长扎希德接替毛希丁为新任副总理。新内阁进行了调整,共设24个部门57名正副部长

主要经济部门为国际贸易与工业部(Ministry of International Tradeand Industry, MITI ),负责制定投资、工业发展及外贸等有关政策拟定工业发展战略促进多、双边贸易合作规划和协调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和提升私人企业界和土著的管理和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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