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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治制度

美国的政体是共和制,实行三权分立政治制度,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相互独立、互相制衡。但行政、立法、司法三大机构中,又以掌握行政和军事大权的总统为核心。

宪法:1776年7月4日制定了宪法性文件《联邦条例》。1787年5月制定了宪法草案,1789年3月第一届国会宣布该宪法生效。它是世界上第一部作为独立、统一国家的成文宪法。两个世纪以来,共制定了27条宪法修正案。宪法的主要内容是建立联邦制的国家,各州拥有较大的自主权,包括立法权;实行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立法、行政、司法三部门鼎立,并相互制约。

国会:国会是最高立法机构,由参、众两院组成。两院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参议员每州2名,共100名,任期6年,每两年改选1/3}众议员按各州人口比例分配名额选出,共435名,任期2年,期满全部改选。两院议员均可连任,任期不限。参众议员均系专职,不得兼任政府职务。在2010年的中期选举中,共和党击败民主党,重新掌控美国众议院;但民主党在参议院仍占多数。本届国会(第114届)任期为2015年1月3日至2017年1月3日。目前,参议院有民主党人44名,独立人士2名,共和党人54名;众议院有民主党人188名,共和党人247名。参议院议长(副总统兼任)小约瑟夫·拜登(Joseph Robinette Biden Jr.),时议长奥林·哈奇(OrrinHatch);众议院议长约翰·博纳(John Boehner,共和党)。

司法机构:设联邦最高法院、联邦法院、州法院及一些特别法院。联邦最高法院由首席大法官和8名大法官组成,终身任职。联邦最高法院有权宣布联邦和各州的任何法律无效。现任首席大法官小约翰·罗伯茨(John Roberts Jr.)。

行政制度:根据美国《宪法》,美国的行政制度是总统制,总统是内阁首脑,被授予美国联邦政府的行政权。总统集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武装力量总司令三大职务于一身,享有立法倡议权和立法否决权,又是政党的当然领袖。总统任期4年,可通过竞选连任一届。现任总统巴拉克·侯赛因·奥巴马,在2008年大选中获胜,于2009年1月就任总统,2012年大选获得连任,任期至2017年1月结束。辅助总统实施行政权力的有副总统、,急统行政办公机构、内阁行政各部、军事各部和行政独立机构等。


2、主要党派

民主党:民主党(Democratic Party)的前身是1792年杰弗逊总统创立的民主共和党。建党初期,其主要代表南方奴隶主、西部农业企业家以及北方中等资产阶级的利益。到19世纪初,民主共和党内部发生分裂,一派自称国民共和党,另一派以杰克逊为代表,于1828年建立民主党,1940年正式定名为民主党。历史上,民主党先后有杰克逊、范布伦、布坎南、克里夫兰、威尔逊、罗斯福、杜鲁门、肯尼迪、约翰逊、卡特、克林顿先后任总统。现任总统奥巴马也是民主党人,同时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非洲裔的总统。现任全国委员会主席为黛比·舒尔茨(Debbie Schultz。该党没有固定的党员人数,一般在总统大选中投民主党候选人票者就成为其党员。

共和党:共和党(Republican Party)的前身也是 1792年杰弗逊创立的民主共和党。十九世纪初分裂后,其中一派于1825年组成国民共和党,1834年改称辉格党。1854年,辉格党与北部民主党以及其他反对奴隶制度的派别联合组建共和党。1860年,共和党领导人林肯当选总统,该党首次执政。此后,哈里森、胡佛、艾森豪威尔、尼克松、福特、里根及布什父子等先后当选总统。

美国的其他党派还有绿党、社会民主党、社会党、共产党等。


3、政府机构

美国实行总统内阁制。政府内阁由各部部长和总统指定的其他成员组成。内阁实际上只起到总统助手和顾问团的作用,没有集体决策的权力。

美国国务院是美国主管外交兼管部分内政事务的行政部门,在政府各部中居首席地位。其行政负责人为国务卿,现任国务卿是约翰·克里。财政部、商务部、美联储是美国联邦政府三大主要经济部门。美国财政部和美联储执掌财税、金融利率等宏观调控手段;美国商务部则进行经济运行的日常监管,并通过经济分析和监测结果为上述两个机构运用经济杠杆提供数字依据。商务部是美国政府中主管面最宽、规模最大的政府机构,也是承担着经济、工业、贸易管理职责的重要部门,下设9大机构,雇员达到3万多人,管理的范围包括出口管制、经济发展、经济统计和分析、人口普查、海洋及大气、国际贸易促进、通信、信息、专利商标、技术情况服务等,在全国100个城市和驻海外80个使领馆设有商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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