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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09日贸易主管部门

       孟加拉国商务部主管本国大流通(含内贸和外贸),其主要职能包括:制定进口政策;出口促进及制定出口政策;调节价格;修订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协调管理国内商业和保险业;制定关税政策;商品管理及国营贸易;负责世界贸易组织和国际贸易组织事务;联系国际组织等。商务部下设办公厅、对外贸易协定局、出口局、进口和国内贸易局、世贸组织局、纺织局、计划局等部门,并负责管理出口促进局、海关税则委员会、茶叶局、股份公司注册局等机构、科研院所及贸易公司。


2016年12月09日贸易法规体系

孟加拉国与贸易相关的主要法律有《进出口法案(1950年)》、《国家出口奖励政策(2006年)》、《进口商、出口商、采购商(注册)令(1981年)》、进出口政策(2006-2009年)、进出口政策(2009-2012年)、进口政策(2012-2015年)等。


2016年12月09日贸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为进一步加速贸易自由化进程,孟加拉国政府于上世纪九十年代进行了一些卓有成效的改革,包括削减关税、减少进出口限制、将多元化汇率系统改革为单一体制等。

       孟加拉国实行贸易自由化政策,但有许多一般商品仍被列人禁止/限制进口商品清单中。其中禁止进口的商品包括:恐怖、淫秽或有破坏性的文学作品(任何形式),任何与孟加拉国宗教信仰不同的书、报纸、期刊、图片、影片及音视频存储介质,二手办公


2016年12月09日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

       孟加拉国自2000215日开始实施进口商品“船前检验制度”(PSI),对输往孟加拉国的货物在装船前实施货值评估及散装状态检验(CKDSKD检验)PSI属强制性进口管理规范,除非另有规定,该制度适应于世界各国和地区所有向孟加拉国输人的货物。PSI制度旨在防止进口商低报发票金额或错报H.S.编码,但它对孟加拉国进口贸易造成较多的问题,如PSI公司签发清洁报告不及时导致进口商无法及时报关,PSI公司高估货物价值导致进口商


2016年12月09日海关管理规章制度

孟加拉国海关隶属于国税局。海关管理的主要法律制度为《1969海关孟加拉国进口关税税率基本在0-25%区间。绝大部分进口商品关税5%12%25%。


2016年12月09日对外国投资的市场准入有何规定?

       孟加拉国主要的外资鼓励政策包括:(1)在投资准人方面,赴孟投资只须到孟加拉投资局办理登记注册即可,无须事先批准;对于在孟出口加工区内进行的投资,则受“孟加拉出口加工区管理局”管辖;对于在电力、矿产资源和电信领域投资,则须获得孟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同意;对于从事服装出口者则须向孟加拉商务部出口促进局申请生产配额。(2)对外国投资者实施税收减免。(3)对外国投资主体实施国民待遇。(4)保证外国投资不被无偿国有化和征收。(5)保证


2016年12月09日投资主管部门

       孟加拉国的投资管理部门较多,分工很细。外国投资者和当地投资者一样,需要根据投资的区域、规模、行业和股比,选择相应的投资管理机构。

       孟加拉国出口加工区管理局(Bangladesh Export Processing Zone Authority,简写BEPZA )负责注册、管理出口加工区内的所有工业项目。

       孟加拉


2016年12月09日投资行业的规定

      孟加拉国关于外商投资领域的政策非常开放,只有武器、军火、军用设施和机械;核能;造币;森林保护区内的森林种植及机械化开采等四个行业为保留领域不允许外国企业投资。其它所有行业则都属于孟政府鼓励投资的领域。不过,孟政府对外商在银行、保险及其它金融机构行业投资采取限制措施。

      根据2010年工业政策法令(National Industrial Policy 2010 ),禁止投资的领域


2016年12月09日投资方式的规定

      孟加拉国法律对资本形态和股权比例无限制,外国投资者可以享有100%股权,允许外商投资独资企业、合资企业、私人有限公司、公共有限公司等,对于外国“自然人”在孟加拉国开展投资合作不设限制。

      在孟加拉国并购上市的公司须由并购企业提出计划与当地法院一起讨论,并购方案须75%有投票权的股东投票通过方为有效。

      孟加拉国尚未制定针对外资并购安全审查、


2016年12月09日税收体系和制度

目前,孟加拉国实行的是以所得税和增值税为核心的税收体系,实行国税制,由财政部所属的国税局负责征收各种税赋。主要税法有《1969关税法》,《1984所得税法案》,《1991增值税法案》,《2003旅游税法案》及《1931临时税征收法案》。


2016年12月09日主要税赋和税率

       所得税分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按孟加拉国2012/13财年税率,企业所得税税率为:上市公司27.5%,非上市公司37.5%,银行、保险、金融公司及烟草公司(非上市公司)42.5%,烟草公司(上市公司)35%,移动电话运营商45%,移动电话运营商(上市公司)35% 个人所得税分5级税率进行征收。起征点为20万塔卡(年度所得)。20万塔卡以上50万塔卡以下征收10%, 50万塔卡以上90万塔卡以下征收15%,90万塔卡以上


2016年12月09日优惠政策框架

      孟加拉国政府对外国投资提供一系列税收减免政策,对部分行业投资企业的产品出口给予一定的现金补助。

      孟加拉国政府通过工业政策、进出口政策、出口加工区管理局条例等多种渠道制定了一系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包括:

      (1)享受减免税期。在达卡、吉大港地区减免税期为5年,其中前两年100%免除,第3-4年免除50%,第5年免除25%;在其他地区和吉大港山区减免税


2016年12月09日行业鼓励政策

      孟加拉国鼓励以出口为导向的企业赴孟加拉投资,以拉动本国经济并扩大就业。为鼓励投资并刺激出口,孟加拉国政府对成衣业实行出口现金补贴,具体补贴比例为:

      孟对部分产品实行出口现金补贴制度,主要产品补贴比例如下:纺织品5%(中小企业另加5% ),黄麻原麻7.5%,黄麻产品、轻工产品10%,冷冻鱼虾10%,土豆20%,皮革产品15%、加工农产品(包括蔬菜、水果)20%,船舶5%等。


2016年12月09日特殊经济区域的规定

   【出口加工区]为了通过工业化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孟加拉国政府执行了旨在吸引外资的开放政策,并依据《1980出口加工区管理法》和 ((1996年孟加拉国私人出口加工区管理法》等法律设立了出口加工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孟加拉国出口加工区管理局是促进和吸引外商在孟加拉国出口加工区投资并提供相应便利的政府官方机构。出口加工区是为投资者提供投资环境适宜和服务手续方便的特殊区域。目前孟加拉国有8个出口加工区,最大的是吉大港出口加工区和达卡出口加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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