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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2月18日外资企业获得土地的规定

  在德国,对于外资获得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没有特殊规定和方式,也没有特别使用年限方面的限制,外资企业与德国人一样享受同等待遇。只要资金来源合法,土地用途符合当地政府土地规划,在获得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时签订合同,由买卖双方约定买卖条款、年限等。如果在以后的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纠纷,则由相关法律条款来填补漏洞。


2017年02月18日外资参与当地农业投资合作的规定

德国允许土地自由买卖和出租,对于外资获得农业耕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没有特殊规定,外国人与德国人享受同等待遇。

对农地产权交易实行特殊管理:由于农地的特殊性和农业发展的需要,德国对农地所有权的自由交易实行严格限制,以防止农地细碎化,防止土地集中到非农民手中,防止农业滑坡。自1918年以来,德国就对农地自由交易实行控制,并延续至今。《土地交易法》规定,出让农地所有权,应经地方农业局许可,对可能导致土地分散经营或者细碎、出让价格与土地价值严重背离、改变农地用途的不得批准出让。

加强对农


2017年02月18日外资参与当地林业投资合作的规定

德国允许土地自由买卖和出租,对于外资获得林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没有特殊规定,外国人与德国人享受同等待遇。

德国是一个私有林发达的国家,私有林主近百万。私有林的林权完全归私有林主,在经营合理的前提下经营目标由私有林主提出森林的买卖、林木的采伐、伐后的林产品处理由林主自己决定(只要求按照采伐量小于生长量的原则控制采伐量)。处置林产品的收益也归林主自己,充分体现了林主所拥有的各种权利。德国《联邦森林法》,规定经营人工林的目的是保护其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游憩效益的必要增长和持续发展、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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