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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治制度

宪法:越南现行宪法是第四部宪法,于1992年4月15日在八届国会11次会议上通过,是对1946年、1959年、1980年宪法的继承和发展,体现了越共“七大”提出的社会主义目标与国家全面革新路线。宪法规定: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家政权属于人民,越南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和胡志明思想为指导思想。2001年十届国会10次会议对宪法部分条款作出修改,确定越南要发展“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2011年8月,越南召开第十三届国会第一次会议,张晋创当选国家主席。现行越南宪法由第十三届国会第六次会议于2013年11月28日通过。

政府:国家最高行政机关。2011年8月,越南召开第十三届国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政府。阮晋勇连任总理,另有副总理4人阮春福、阮善仁、黄忠海和武文宁当选副总理,各部部长22人。2013年11月,越南十三届国会第六次会议免去阮善仁副总理职务,任命武德担和范平明为副总理。

议会:称国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任期5年,通常每年举行两次例会。2011年8月,越南召开第十三届国会第一次会议,选出新一届国会领导人。阮生雄当选国会主席。丛氏放、阮氏金银、汪周流、黄玉山为国会副主席。选举产生的国会常务委员会共17人(含以上5人)。

司法机构: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地方法院、地方检察院和军事法院组成。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为张和平,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为阮和平。


2、主要党派

越南共产党是唯一政党,1930年2月3日成立,同年10月改名为印度支那共产党,1951年更名为越南劳动党,1976年改用现名。现有党员约360万人,基层组织5.4万多个。2011年1月,越共“十一大”选出中央委员175人,政治局委员14人,阮富仲当选总书记。2013年5月增补阮善仁为中央政治局委员。


3、政府机构

越南政府机构包括:国防部、公安部、外交部、内务部、司法部、计划投资部、财政部、工贸部、农业与农村发展部、教育培训部、交通运输部、建设部、资源环境部、通讯传媒部、劳动、伤兵和社会部、文化体育和旅游部、科技部、卫生部、中央银行、民族委员会、监察总署和政府办公厅等22个部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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